履帶底盤行走機構承載著扒渣機的全部重量,擔負著扒渣機的行駛職能。其主要損壞形式是磨損,這一損壞形式集中表現在以下接觸部位:驅動輪輪齒與履帶銷套套外表面,引導輪與履帶鏈軌節滾道面,支重輪與履帶鏈軌節滾道面,托鏈輪與履帶鏈軌節滾道面,履帶銷與銷套接觸面;履帶板與地面等。
履帶磨損在干式履帶(相對于潤滑型履帶和密封型履帶)的行走機構中,履帶沒有潤滑,致使在工作過程中造成了履帶銷與銷套之間因相對運動而產生磨損。履帶中銷和銷套間的磨損是不可避免的,也是正常的,但這種磨損會使履帶的節距伸長,使履帶過大。這一磨損情況繼續下去,履帶就會產生側面移動,從而引起引導輪、支重輪、托鏈輪、驅動輪齒等零部件的磨損,同時也加劇了履帶銷與套的磨損。履帶的磨損還表現在因履帶板與地面接觸而使履帶履刺高度的減小,以及因履帶鏈軌節滾道面與引導輪、托鏈輪、支重輪接觸而造成的履帶鏈軌節高度的減小,履帶板磨損嚴重時將會造成扒渣機牽引力的損失。
引水洞扒渣機的驅動輪磨損:驅動輪輪齒的磨損常發生輪齒的根部、前后側面、左右側面和輪齒頂部。當引水洞扒渣機向前行駛,輪齒托起履帶銷套時,磨損發生在輪齒的前側面,反之,當引水洞扒渣機向后行駛時,磨損發生在輪齒的后側面。
當履帶太松,產生履帶偏斜,輪齒沖擊鏈軌節的側面時將造成驅動輪輪齒側面的磨損。驅動輪輪齒的另一磨損形式是頂部磨損。頂部磨損發生在履帶與驅動輪輪齒被黏性物質填塞,驅動輪輪齒與履帶銷套的嚙合關系被改變時。當引扒渣機向前行駛時,就會在驅動輪驅動側的齒背面的頂點和銷套的側面劃下印痕。